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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數位出版現況及趨勢

數位出版對傳統的圖書出版業來說,是一線生機,也是對未來的懼怕。

全球暢銷小說「哈利波特」中,主角們經常看的報紙稱做「預言家日報」,透過電影的呈現,J.K.羅琳想像中的「預言家日報」活生生地呈現在大螢幕上,在這份報紙上,照片是動畫,文字也可利用魔法輕易地修改抹除,這是對魔法世界的想像,同時也是對未來世界的想像。

這是一種全新的閱讀方式,在Amazon引爆Kindle商機前,閱讀只能出現在紙本書及LCD螢幕上。

紙本書的閱讀舒適度高,是過去幾千年來最為人類接受的閱讀方式,透過紙本書的閱讀,人類可以隨著內容鋪陳深度思考,滿足求知及娛樂幻想的需求;LCD螢幕所代表的就是資訊產品,包括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手機、PDA等,在這些載具上所閱讀的是片斷的、立即的、簡短的資訊,因此它可以取代報紙閱讀,可以取代工具書閱讀,可以取代字典的閱讀,而比較不在乎閱讀舒適度的使用者,甚至可以取代小說、文學類的閱讀。

紙本書的缺點在於厚重,攜帶或保存不便,查詢資料困難,無法呈現多媒體效果,無法產生書以外的連結;LCD螢幕所代表的資訊產品,缺點在於閱讀舒適度差,使用者難以長時間閱讀,因為可以上網,所以訊息干擾嚴重,使用者無法專心一致地進入閱讀世界。

然而以AmazonKindle為首諸多品牌的數位閱讀器正在進行一場閱讀革命。數位閱讀器採取輕薄的機身,甚至Plastic Logic公司還研發出軟式的閱讀器,同時具有大量儲存資料的記憶空間,解決紙本書厚重的問題,而數位效果中,可以達到查詢、多媒體、網路連結的功能,也解決紙本書的功能受限問題;以E-ink技術為首的數位閱讀器顯示技術,解決了LCD螢幕中閱讀舒適度差的問題,而目前開發的數位閱讀器機種功能較為單純,比較沒有訊息干擾閱讀的情況。

於是這樣革命性的產品似乎有了生存之道,而它需要的是新的商業模式建立,與新的閱讀習慣養成,來正式推動它的發展。

以國外的例子來看,數位出版的發展已經很多年,但是真正引爆風潮,讓產業比較看得到未來的是AmazonKindle。如前段所述,數位閱讀器需要的是新的商業模式建立與新的閱讀習慣養成,但是當產業未來性不明時,商業模式難以建立,不管是硬體業者、軟體業者、通信業者,或是最核心的出版業者,都處於觀望,不敢貿然投資,商業模式建立的期程緩慢,直到Amazon這個通路業者,大規模投資進入這個市場,以其通路市占率高的優勢,整合其他各業,建立一套專屬於Amazon的數位出版模式,並利用通路的力量,逐漸讓消費者接受這個新產品、新閱讀方式。

Amazon的範例中,可以發現數位出版的關鍵在於整合,在於推廣,但是Amazon的範例當中也有臺灣業者所難以模仿的部分,主要就是其通路力量。臺灣並沒有獨大的通路商可以力排眾議,大力推動這個新市場,臺灣只有小通路商、小出版商、小軟體業者,規模大的是硬體商及通信業者,所以臺灣不適用Amazon的壟斷式整合(因為其限定數位格式標準),但是模式仍然需要建立,異業間仍然需要整合。

數位出版所需要涵括的業種有哪些?根據資策會的研究,可分為六大類產業。第一類為圖書出版業者,也是內容的提供者,是整個產業鏈中的價值核心;第二類是製作電子書的軟體商,因為出版業者未必有能力、資金可以自行進行數位化,所以可能必須委託專門的電子書製作商;第三類是交易平台,事實上就是所謂的通路業者,只是這裡通路業者是數位通路,因此可能不再侷限在傳統的圖書通路,而其扮演的就是Amazon的角色;第四類是電子書傳遞者,也就是通信業者,讓電子書可以透過網路進行傳遞;第五類是閱讀器軟體商,也就是在閱讀器上閱讀電子書時所採用的軟體;第六類是閱讀器的硬體製造商,包括材料、零組件、組裝等。

一、數位出版概況

根據本研究量化調查,目前國內圖書出版業有發行數位出版品之比例約占二成八(27.9%),沒有發行數位圖書之比例約占七成二(72.1%),然由於資訊技術發展迅速,計畫在未來三年發行數位出版之業者上升至約四成七(46.6%),相信業者對數位出版是具有一定的期待,未來數位圖書出版應該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參見表4-1

表4-1.            臺灣數位出版概況

數位出版

目前

未來三年計畫

家數

百分比

家數

百分比

182

27.9

304

46.6

沒有

470

72.1

348

53.4

總計

652

100.0

652

100.0

資料來源:圖書出版業量化調查

在業者的動態方面,城邦將旗下格林文化的繪本,轉為繪本電子書,請導演製成動感繪本,在大陸網站以「熊幣」交易,並且在北京成立故事屋,希望建立電子童書的品牌;耕耘電子書已一段時間的遠流出版社,目前5,000多種出版品中,多達三分之一都完成電子書格式,為了防止盜版轉載,更開發了版權防護系統Koobe

987月,遠傳、誠品書店與三立電視台宣布策略合作,進軍電子書市場,建立數位文化整合的營運平台,並希望上中下游廠商串連起電子書產業鏈;繼誠品與遠傳結盟,結合聯合文學、五南等60多家出版社的數位內容整合平台「聯合線上」,988月也與博客來網路書店及另一家電信業者合作。

二、數位圖書市場規模

根據「2008年臺灣數位內容產業年鑑」估計整體臺灣數位內容產值約為4,004億元,較2007年度成長10.9%。其中,數位出版與典藏約為60億元,較2007年度成長7.1%。若從2001年開始觀察,整體臺灣數位內容產值從1,334億元成長至4,004億元,複合成長率為17.0%,而數位出版與典藏則從9億元成長至60億元,複合成長率為31.1%,高於整體數位內容產值成長率。

而根據美國出版商協會估計,美國的電子書在2008年產值約為113,220千美元,較2007年成長了68.4%,且若從2002年開始計算,產值從7,337千美元成長至113,220千美元,複合成長率高達為57.8%

表4-2.            臺灣數位內容市場規模

單位:億元

項目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6~97成長率

90~97複合成長率

總產值

1,334

1,537

1,892

2,525

2,902

3,412

3,609

4,004

17.0%

10.9%

電腦動畫

39

28

30

19

19

21

22

29

-4.1%

31.8%

數位遊戲

49

110

152

201

191

209

237

283

28.5%

19.4%

數位影音

308

287

308

326

344

368

400

410

4.2%

2.5%

行動應用服務

66

73

98

132

184

263

286

352

27.0%

23.1%

數位學習

4

30

49

40

65

94

99

130

64.4%

31.3%

數位出版與典藏

9

10

13

36

43

52

56

60

31.1%

7.1%

內容軟體

566

654

748

1,205

1,445

1,690

1,735

1,920

19.1%

10.7%

網路服務

293

345

494

566

611

715

777

820

15.8%

5.5%

資料來源:20072008年臺灣數位內容產業年鑑

本研究在有出版數位圖書之業者中,依據上述分類之量化調查結果,其中有出版電子書/雜誌/新聞(含電子報聞/報紙)與數位出版/典藏流通(有聲書、光碟)之業者所占比例都在四成四以上(45.1%44.0%),為目前最多之數位出版品,其餘項目比例皆不到一成;而在未來三年計劃中,圖書出版業者仍以出版電子書/雜誌/新聞(含電子報聞/報紙)及數位出版/典藏流通(有聲書、光碟)之出版為主,比例都在二成九以上(29.3%30.5%),值得注意的是,有30.1%的業者表示還不確定。(參見表4-3

表4-3.            臺灣目前數位出版類別

數位出版類別

目前

未來三年計畫

家數

百分比

家數

百分比

電子書/雜誌/新聞

82

45.1

89

29.3

數位出版與典藏流通

80

44.0

93

30.5

出版服務及其他

5

2.9

2

0.7

數位典藏資料庫

4

2.0

-

-

還不確定

-

-

92

30.1

未回答

11

6.0

28

9.4

資料來源:圖書出版業量化調查

註:1.該題項為複選題,故百分比加總超過100%

2.N目前=182N未來=304

三、數位出版的困難

本研究針對圖書出版業者研發數位出版品之情況調查發現,在發展過程中有44.1%有遭遇困難或障礙。進一步探討其原因,其中最大的困難多在於擔心版權問題、盜版猖獗、閱讀習慣不易改變以及資金不足等問題,以上問題若能得到有效的解決,則能快速提升數位出版之發展。(參見表4-4

表4-4.            數位出版發展遭遇困難或障礙

是否遭遇困難

目前

家數

百分比

80

44.1

沒有

39

21.3

未回答

63

34.6

總計

182

100.0

資料來源:圖書出版業量化調查

此外,如同前述,目前有進行數位出版的業者不到三成,既然數位出版的商機一旦引爆,所牽動的產業很多,所能創造的產值不容小覷,然而出版業者擔心、害怕的是什麼?根據本研究深入訪談發現:

l   改變本身就是一種恐懼

出版業者擔心數位出版會取代紙本書出版,而數位出版所能創造出版業的營業額,很可能低於紙本書;當然也有出版業者認為紙本書難以取代,所以數位出版不需要付出太多關注。

事實上,根據國外的例子,紙本書的萎縮,主因還在於異業競爭導致閱讀行為消失,並不是因為數位出版,而數位出版反而會吸引原本不讀紙本書的消費者,當然當中也有若干的取代效果,但並不明顯。現階段,數位出版應是為出版業者開闢另一個通路,可以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

至於獲利問題,數位出版的前期投資金額是有的,包括人才的培養,編輯概念的轉變等,但是每一本電子書的變動成本非常低廉,遠低於紙本書的成本,所以雖然營業額可能低於紙本書,但是獲利率可能高於紙本書。

l   價格與獲利模式的建立問題

因為目前仍在發展初期,所以價格與獲利模式尚未正式建立,因此出版業者對於成長性、未來性的想像模糊不清,網路泡沫的殷鑑不遠,出版業者需要有更大的勇氣才會投入。

而衍生出的問題在於版稅的評估,因為無法準確預估市場與獲利,在與國外出版社或國內作者洽談數位版權時,版稅計算標準難以制定。此外,以往的版權洽談會使用地區來進行限制,但數位出版沒有地區限制,只有語言限制,版稅將更難估計。

l   市場接受度的疑慮

因為目前的數位閱讀器仍在初期推廣階段,所以價格昂貴,多數消費者可能無力購買,消費市場沒有打開,獲利便不足,發展便會受限。此外,新型態的閱讀行為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養成,到底有多少消費者能夠接受,都是疑慮。

而數位閱讀器的未來性也受到質疑,因為它的行動性不如手機,功能性不如小筆記型電腦,當手機與小筆記型電腦改良閱讀舒適度後,數位閱讀器還有生存空間嗎?

l   通路壟斷的疑慮

在數位的世界看似人人有機會,但是GoogleYahoo的例子歷歷在目,會不會因此形成通路的壟斷?還是會百家爭鳴,讓許多本土創作的能見度大幅提升?

以網路書店為例,露出的版面有限,能夠推薦的圖書也有限,網路真的能達到提高作品能見度嗎?

l   數位標準的統一格式

由於臺灣的市場規模小,經不起標準不統一的不規模經濟,所以產業是否能夠擁有個統一數位規格標準,讓所有出版品都能夠有同一種格式進行製作,適用在各個通路平台及各種閱讀器,也是出版業者所關切的議題。

目前較獲得產業共識的規格是國際數位出版論壇(International Digital Publishing Forum)所制定的ePub格式,這是一個開放性的格式,較獲得接受。

l   數位版權的保護

音樂市場中的MP3現象,讓圖書出版業者對數位出版感到憂心。

音樂市場因為數位音樂的影響,被強迫改變獲利方式,雖然會購買正版音樂的消費者仍然存在,但確實有一部分的消費者轉向盜版,但是透過盜版的傳播,音樂市場開發出另一種獲利方式利用盜版傳播增加知名度,而知名度增加,代表產生明星價值,可以另外透過其他行銷活動、廣告代言等得到其他的收入。

同樣地,圖書市場也可以利用明星價值,但更重要的是圖書的性質和音樂仍然不同,部分出版業者認為數位出版的盜版情況不會如同音樂嚴重,讀者的忠誠度較高,較傾向購買正版電子書(而且電子書售價應會很便宜)

但無論如何,交易平台業者,或是軟體業者仍然會致力研發、改良數位版權保護機制(DRM),讓使用者無法太容易複製檔案。

l   數位技術的未知

由於國內出版業者多是中小企業,對於投資數位出版有一定的困難,包括人才的培訓、產業技術的認知,資金的不足等,因此多數中小出版社難以快速進入數位出版領域,而出版市場與其他產品市場不同的是,一定要存在眾多的出版社,才能讓出版品活潑、多元,這也成為一個發展的限制條件。

l   政策注意力的焦點

由於臺灣一向以高科技產業為主要產業,政府亦戮力於高科技產業的培植發展,在數位出版產業中,硬體廠商的市場不受限於國內市場,而是放遠全世界,事實上,國際上數位出版的許多關鍵技術,都掌握在臺灣的高科技大廠手中。在這樣的巨人身邊,圖書出版產業憂心政策推動時的注意力會集中在科技大廠,而非這個產業的最核心內容,以致於出版產業投入的興趣缺乏。

四、電子書閱讀器

目前電子紙主流技術應該可分作液晶型以及非液晶型兩類。液晶型產品即如同現階段的LCD(液晶顯示器)產品,透過去掉偏光片或彩色濾光片的方式來減少監視器的厚度,或是改採特殊的液晶材料及顯示方式來減輕體積。

而非液晶型領域較知名者為E-Ink公司的電子墨水(Electronic Ink)監視器,和現有的液晶螢幕不同的是,電子紙即使在大太陽下也可閱讀,還可捲曲起來,主要是靠電流來改變圖案的顯影,它也不像液晶螢幕要使用背光面板,因此比現有的液晶螢幕省電量至少一百倍以上。而目前Sony即是採用這項產品技術的廠商之一。而傳統的電子墨水技術仍只能運用在黑白畫面,因此包括亞馬遜的Kindle都是黑白畫面,而E-Ink公司已在20095月,德克薩斯州安東尼奧舉辦的資訊顯示學會(Society for Information Display)大會上,向世人展示其最新研發的彩色電子紙。

目前全球的電子書閱讀器呈現百家爭鳴之勢,Sony、東芝、富士通、Plastic Logic、三星電子、ElonexAmazonFoxit軟體、蘋果、EctacoiRex科技、IntereadBarnes & Noble等國際大廠,紛紛推出閱讀器,且各有些微差異的市場定位。

Foxit軟體的閱讀器品牌為Exlick,設定在低價位;蘋果的iPhone搭載StanzaeReader軟體後,也可以閱讀電子書;EctacoJetbook已經預先輸入Fodor’s旅遊手冊;AmazonKindle不斷推陳出新,舊機種也不斷降價,並挾帶其通路優勢;SonyReader具備觸控式螢幕,且畫面周圍有閱讀燈;iRex科技的IliadKindle同樣可以無線下載資料;Plastic Logic的閱讀器可以如同紙本書般彎曲;Elonex與知名圖書通路商Borders異業合作;富士通的FLEPia為全球首款彩色閱讀器;Barnes & Noble書店的nook打破Kindle替電子書閱讀器所定下的刻板印象,雙螢幕的nook,上半為6吋的E-Ink黑白閱讀螢幕,下半鍵盤區塊,則變成3.5吋的觸控彩色螢幕,可秀出閱讀器上目前的電子書封面,讓使用者可手指滑動瀏覽,選擇想看的電子書。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預估,2009年電子書閱讀器(e-reader)出貨量將達到305萬台規模,2013年出貨量則可望達到1,9763,000台規模,2008~2013年的年複合成長率(CAGR)可望達到78.2%

從電子大廠、通路商等積極發展閱讀器的腳步來看,未來閱讀器的閱讀舒適度將可大幅改善,並且搭載足夠的數位內容,以及相關的數位服務來滿足消費者需求。

在臺灣,友達首次公開展出6吋內建觸控功能的電子書,採用Sipix獨家的微杯(Microcup®)專利技術,擁有800X600高解析度,及16層的高灰階,加上高對比及高反射率,使其易讀性大大提昇,長期閱讀也不容易疲憊;永豐餘集團旗下的元太科技於20099月宣佈與電子紙專利材料龍頭E-Ink公司簽署新的互惠雙贏併購合約。因此,閱讀器技術在臺灣的發展,將可與世界同步,並居於領導地位。

五、內容平台的發展

數位內容的出版,該如何交易給使用者使用,必須仰賴內容平台的發展。在傳統的紙本圖書,載具是紙,而交易平台可以是實體店鋪,也可以是網路購物,但是數位出版的交易平台呢?

數位出版主要有兩種呈現方式,第一種即為電子書,姑且不論電子書內容是否是紙本書的數位化,或是另外編輯、設計而成專屬電子版的內容,電子書顧名思義,它的單位仍一本一本的書籍,只是它需要透過電子設備進行閱讀,在閱讀器尚未發展時,電子書就是在電腦、手機上閱讀,而閱讀器發展後,電子書多了一個有力的載具可供閱讀。

因此,在發展電子書的內容交易平台上,就會產生以電腦、手機或閱讀器所運用的平台,電腦所運用的平台最為普遍,幾乎所有能夠架設網站的出版業者,都可以透過電腦與網際網路的連結,來銷售電子書,而比較無法獨立進行數位化的出版業者,亦會透過資訊軟體公司協助進行。手機的內容交易平台則是電信業者的天下,在臺灣,三大電信業者的加值服務中,或多或少都有提供電子書的下載閱讀服務,然而手機受限於載具的不舒適,數位閱讀發展有限,目前只有在日本以手機漫畫、輕小說的發展較有成。

而閱讀器做為新世代產品,其交易平台如同硬體本身的發展,也呈現百家爭鳴的局面。有的閱讀器可以直接無線連網下載內容,有的必須透過電腦,但無論如何,都需要一個平台來銷售數位內容。AmazonKindle就是趁勢而起的代表,藉由其在網路書店上的卓越成就與市場占有率,搭配Kindle的銷售,讓真正所謂的閱讀器有了足夠的數位內容供消費者選擇購買,也因此引爆了閱讀器商機。

在臺灣,以經濟部為主導,擬定數位出版產業發展策略及行動計畫中,也明定要推動華文內容交易中心及政府參與投資關鍵產業,預期在民國102年完成推動2~3家華文電子書內容交易中心。而目前出版業者中的遠流、城邦、聯合線上,通路業者中的誠品、博客來,電信業者中的遠傳、中華電信等也都有相關的動作,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圖書出版產業或異業進入內容平台的產業。

數位出版的另一種呈現方式為數位資料庫,代表者為Google,該呈現方式,即為網路使用者所熟悉的搜尋資料,此種呈現方式適用於查詢性的內容,包括字典、知識、工具書等,這些種類的內容,由於使用者不需要如同小說般從頭閱讀至尾,使用者往往有明確的需求,想要直接知道某些資訊,在傳統的紙本書中,查詢相對困難許多,因此在數位時代,網路早已逐漸取代這些查詢性的圖書,而隨著網路普及率持續升高,輔以電子閱讀器已有無線上網的功能,數位資料庫的概念,將可以更加擴大,任何查詢性的資料,未來皆可以透過如GoogleWiki或任何其他的網路平台進行,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獲利方式。電子書或許可以依靠付費下載的方式獲利,而查詢性的內容,由於網路上免費內容相當多,使用者早已習慣免費取得,因此獲利方式或許必須另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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