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圖書出版產業調查報告
99年圖書出版產業調查報告
第十章 專題探討

第五節 兩岸共同合作出版

華品文創出版公司總經理 王承惠

前言

  兩岸的出版交流其實非常的早,早在1988年10月20日由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在上海舉辦「海峽兩岸圖書展覽」,開始與大陸出版業正式接觸至今,也將近23年了,在此期間經過兩岸業界許多前輩的努力,也陸續經歷過兩岸政治互動冷暖及全球經濟多次起伏波折的過程,但是對於兩岸的出版交流與合作卻從不曾間斷過。自1988年開始,後續又斷斷續續的在兩岸舉辦了多次兩岸圖書展覽,1994年起在臺灣舉辦的大陸圖書展覽(由大陸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與中國出版對外貿易總公司兩家陸續辦理),直到臺灣出版業參加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開始,才正式參與了大陸對外國出版業招展的國際性大型書展,之後包括2002年起在福州由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爭取到參加每年一次輪流在各省會舉辦的書市,今已改名為圖書交易博覽會(各省市出版社與發行書商一年一度到外地採購及交流的重要展會)及2006年起參加每年一月舉辦的北京訂貨會(固定在農曆新年前,是大陸最重要的展會之一,也是出版社與書商年前拜早年與採購過年長假的備貨,更是第一季重點新書出版亮相的機會),直到2005年起在廈門市舉辦第一屆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起,也是唯一由兩岸共同主辦,大陸由中國版協主辦,臺灣由圖書發行協進會、圖書出版協會、出版公會輪流共同主辦,此會是兩岸參展業者與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交易會,一年在廈門辦理翌年在台北辦理,今年10月29日即將在廈門舉辦第七屆了。也正是在這七年間兩岸出版業的交流開啟了更多合作交流的機會。雖然兩岸有非常多元的出版合作前例,但也只不過是曇花一現,很多的合作也都不了了之,這中間當然有很多是因為兩岸出版環境不同、交易條件不同、大陸出版社社長退休或調職換人及種種政策上限制的不同,再加上大陸業者來台還不是很方便…等等,這些都造成兩岸業者相互之間還是不熟悉了解,信任度還是不夠,這也是兩岸出版業應共同探討如何更緊密聯手,彼此優劣互補,一起共同出版邁入世界華文市場的重要議題。

兩岸出版環境的差異

  兩岸出版的環境是非常的不同,臺灣2300萬人每年出版近四萬種的新書,在1999年1月臺灣正式廢除出版法之後,任何人皆可以自行成立出版社(目前累計登記出版應有近萬家的出版社)或以個人向國家圖書館ISBN書號中心申請書號出版各類書籍。而大陸13億多人口,每年出版也只有十幾萬種的新書,在出版的ISBN書號嚴格管制下,任何作家想要出版書籍必須透過這近五百八十家的國營出版社才能出版。相較之下,臺灣的出版業是在自由市場競爭,出版環境非常成熟,各家都有一定擅長的選題策畫、封面、內文編輯設計、行銷宣傳與通路發行的生存之道。

   大陸因為出版書號的管制,出版長期都是以國營事業的政策方式經營,有一定的教材教輔支持(至2010年才開始全面改制轉事業為企業制),也讓一些民營的出版編輯人才以購買或合作書號方式跟出版社合作出版(每一書號費按不同出版社與不同書種,以一萬元人民幣至二萬元人民幣的皆有),凡去過每年一月北京訂貨會的同業,應該都有經驗。每次在北京訂貨會的前一周左右,各地民營的書商們會在北京的京豐賓館提前先舉辦所謂民營訂貨會(就是由民營書商組織包下了京豐賓館及周邊的兩三家飯店約三至四天,各地書商都入住在此,白天就把床鋪及書桌當成是書展訂貨的展台),這些民營出版書商也就是跟各出版社買了書號自行來發行銷售,所以在此接受各地的書商包括國營新華書店與民營發行商、民營書店,到現場看樣書下訂單採購,早期甚至一些暢銷書都必須要先預付書款才接受訂單。

   所以,這裡的書都是比較有選題策畫、有市場性的書籍為主(但也是良莠不齊、甚至盜版的書籍不少,所以採購選書必須要很有經驗判斷),當時臺灣很多的出版業也都會來此直接跟民營出版書商洽談購買中文繁體版權,是最快也最容易的交易場合。

   近五年大陸出版總署政策積極扶持出版業轉制,開始從以往的計畫經濟導入市場經濟、把國營出版事業改制成為企業公司制。大力開始整合各省出版社集團化(如中國出版集團、江蘇鳳凰出版集團、安徽時代出版集團、上海世紀出版集團、四川新華文軒連鎖…等)、還有扶持一些出版集團陸續上市(也正是這兩三年一些表現突出的大陸民營書業陸續被國營出版集團高價收購或吸入創投資金的最佳時機,如共和聯動圖書有限公司被江蘇鳳凰集團收購,成立鳳凰聯動文化公司(註冊資本額1億人民幣),上海新華傳媒集團入資上海九久讀書人文化公司,另外民營的磨鐵圖書有限公司已有1.5億元人民幣的創投基金投資支持,盛大文學收購民營的華文天下、中智文博、聚石文華圖書公司…等實例),這些國民營出版公司集團都逐步的整合壯大了,同時政府也大把大把的預算支持出版業走出去的政策,更是讓臺灣業者在目前面臨圖書市場的瓶頸之下,更應把握兩岸合作出版的機會。

兩岸出版合作的模式

  兩岸出版業從九O年代就陸陸續續開始合作,至今應該也有近20年了,幾乎大大小小出版社或是買版權或是賣版權或是買翻譯稿或是賣翻譯稿,不論各種形式也都應該陸續與大陸的出版社有各種不同的買賣與合作關係,就合作的模式大致歸納如下:

版稅交易合作

  臺灣因為1999年出版法廢止,所以選書簽約引進大陸版權是非常方便,但是在大陸出版書號是嚴格管制的,凡是有悖於大陸的意識形態、政治議題、宗教信仰、暴力色情等,都是嚴格禁止引進出版或是進口,每一家出版社都有專人在負責出版的終審工作,經過審核過後才能出版,尤其是引進版權書的選題更是比較慎重(翻譯書比較容易在翻譯書修飾),尤其是引進臺灣版權書終審更是把關嚴謹,所以從簽約到出版的時間非常冗長(一般差不多也要三個月至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出版)。

  至於交易的版稅,不論買入版權或賣出版權,因不同的書種與不同的作者評估,大致有6%~8%、8%~10%、10%~12%的版稅差異,簽約後先預付首印量(臺灣初版一般書約2000本以上,大陸一般書初版約8000本以上,但因書種不同而定,暢銷書或知名作家的版權首印數量幾萬本至十萬本以上也是非常多)全額或是二分之一金額後,開始授權期限3~5年。因為兩岸的印製量查核不易,也有出版社以一次性的預付方式賣斷3~5年版權。

  目前兩岸出版社都有與各自熟悉的出版社持續往來版權交易,除此之外大陸政府也建立了一個版權交易網http://www.copyrightmall.com/sell/ 來服務出版業者,另外也有一些版權代理公司在服務兩岸版權,如中華版權代理公司、北京版權代理公司、廈門外圖集團公司版權部、廈門凌零圖書策畫有限公司www.linlenbooks.com 、四川一覽文化傳播廣告公司http://www.yilanwh.com/、博達版權代理、大蘋果版權代理、臺灣華品文創公司…等在為兩岸出版業者做版權服務。

選題項目合作

  可以針對單本書或是一個書系,由兩岸業者雙方一起合作經營,把作者的版稅及所有的編輯、印製宣傳行銷的成本與發行收入,以專案的方式列帳,每年核算一次,然而這種合作法因為很難查核市場的實際銷售數量,只能按照通路支付書款方式或是預估銷售來作為依據,所以這種合作雙方必須非常的信任,且除非是比較暢銷的書,不然,較無法清楚了解實際合作成果,也很難有實質上的效益,合作也不容易長久,只是相互之間學習對方與加強彼此的友誼。

個人工作室或成立文化公司

  以獨資或是合資(大陸已開放外資成立文化公司從事文化行銷諮詢顧問等業務,因早期有限制或資金門檻,臺灣同業多以大陸人頭來代表,大都發生一些糾紛結束)方式,由文化公司或是個人工作室與各出版社簽約合作,可以如下方式:

  1. 單純以買書號的方式,由出版社終審後,其他包括印製、宣傳發行與銷售所有工作全部都由文化公司自行處理。
  2. 以書號合作,由文化公司負責編輯與印刷費用,以洽談固定的折扣(4~45折)方式交由出版社當本版書發行,或是以自辦發行,由出版社發行國營的渠道(新華書店),文化公司發行二渠道(民營書店)。
  3. 以協助選題策畫及編輯作業方式合作,洽談以固定抽取一定的%數作為選題策畫費。
  4. 以個人工作室與合作的出版社以合資的方式成立文化公司,出版社提供充分的書號資源與終審,工作室策畫選題及負責編輯印刷及行銷宣傳等工作,發行業務則視各家合作方式不同而定。但是在大陸要考慮最重要的一點是大陸的發行交易模式與臺灣市場是截然不同。臺灣出版業者一般是可以掌握到出版發書後的固定收款週期(三至四個月)與預估大致回收的比例(按發書量與書種銷售情況,一般應該可以有四至五成回收),但是大陸市場是採模糊寄售制,因為大陸面積大、各省發行通路較多,銷售的資訊大都不透明,銷售數字很難掌握,一般國營新華書店(六~六五折)都是發書後半年到一年時間才可以回收到此書書款,民營書店發行折扣較低(五~六折),回款也要四~六個月,所以在大陸若是要自辦發行,必須要有充分的資金周轉,而且是出版量越大、暢銷書越多,所需要的資金運轉要更多,不然很快就會有周轉不靈的情況發生。
  5. 以獨資或是合資成立零售或發行公司(外資零售書店資本額為500萬人民幣,外資發行公司資本額為3000萬人民幣),由選定合作的出版社提供充分的書號資源與終審,由臺灣業者策畫選題及負責編輯印刷及行銷宣傳等工作,發行業務則可視各家的合作方式不同而定。可以按國營與民營通路區分,也可以按網上與地面通路區分。最重要的是如前所提示,自辦發行的週轉資金必須相當充裕。

兩岸合作出版失敗的借鏡

  兩岸合作的模式很多,以往合作失敗不愉快的情況也是屢有發生,以下列舉出來的幾種是比較明顯例子,在此提供大家作為借鏡,或許未來兩岸合作時可以先考慮到,以避免再重蹈覆轍。

合作社長(簽約人)退休或調動

  此現象是原來合作出版簽約的大陸領導換人,因為大陸是國營事業,有可能因屆齡60歲規定必須辦理退休或是因組織的人事安排而調動更換領導,有些新上任的領導因為不了解前任領導的合作出版案當時情況或是擔心後續合作是否會有後遺症,因此合作責任風險需要承擔責任,就可能會比較消極的進行或是暫緩合作進度,造成兩岸原來合作的項目很難推動而難產結束。所以未來合作方領導何時退休或是否會調動可能都是合作參考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以大陸人頭做為公司登記負責人

  早期部分臺灣同業為了以大陸內資方式成立公司可以投入較少資金,相信以大陸人頭(或以大陸合作人)為公司登記負責人,臺灣方是以檯面下的經營者來成立公司,僅以支付人頭費用但該人頭實際上並不需要在公司上班或是成立時合作雙方是互相信任的,所以就以大陸合作人為公司登記負責人,但是後來因發生合作利益衝突或是因公司賺錢大陸合作人眼紅,台方有可能會被刁難、威脅等情事又無法律保護下而反目成仇,所以此種方式合作也是潛在了相當大的風險。

大陸控股合資公司

  兩岸合資公司由大陸方控股,合作經營下可能因為沒有提出正規的財務報表,財務不透明情況下,不論是賺錢或是虧錢,後續都有可能以增資方式讓台方不願或不信任再投入資金之下,而被迫放棄股份或是被稀釋了股份而退出合作。

未按大陸法令規定如開發票或報稅

  臺灣業者不論是自行成立文化公司或是兩岸合資成立公司,若是未能按大陸法令程序規定辦理,無論是註冊公司或是開立發票或是按規定報稅或是勞工任用、離職資遣…等等問題,都隨時有可能會被同業或員工檢舉或被相關單位稽查,而被迫罰款甚至嚴重停業結束。

兩岸共同出版的願景

  由於中國經濟高速成長,人民生活水平與工作收入大幅提高,國民教育程度逐年升高,內需市場的成長空間還非常大,而兩岸的語言相通,文化相同,簡繁體字轉換易讀,再加上近年兩岸的政治氣氛良好,陸續擴大開放直航班機與觀光自由行等,民間各項的交流活動頻繁,也帶動兩岸圖書版權交易持續大幅成長。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2010年圖書版權引進有13622種(臺灣1460種,占11%,排名第四,僅次於美國、英國、日本),圖書版權輸出有3843種(臺灣1236種,占32%,排名第一),可見兩岸業者如何更密切的合作出版是當前出版業最重要的議題。(如表9-1)

2006-2010年中國大陸與臺灣圖書版權引進與輸出統計表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引進總量 10,908 11,037 15,713 12,841 13,622
臺灣 749 966 6,040 1,444 1,460
占比 7% 9% 38% 11% 11%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輸出總量 1,972 2,542 2,364 3,083 3,843
臺灣 702 630 603 682 1,236
占比 36% 25% 26% 22% 32%

資料來源:由新聞出版總署《出版參考》雜誌提供

共同選題策畫

  臺灣的圖書出版,無論在出版品項、內容或行銷通路的制度上,已經是個發展成熟的產業,然而,在面對逐漸縮小的市場規模與閱讀方式多元化及閱讀風氣的消逝,臺灣圖書出版產業已遭遇到了瓶頸,各家出版社無不將眼光轉向市場規模更大的整體華文市場。但是,在華文市場中,臺灣出版業應當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如何讓兩岸出版更緊密合作共同發展,是目前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應該可以從幾個方面來合作,首先從共同選題策畫上,合作雙方可以從兩岸或華文市場的議題上,例如在各領域的學術研究(尤其是大套書在臺灣出版的市場規模不夠)、文學小說、經營管理、語言學習、生活休閒、醫療健康、親子教育、兒童學習…等,一起合作找出兩岸最優秀最適合的作者,一起擬製適合兩岸讀者的選題來創作。共同選題當然也包括一起引進外國的知名作品,一起邀請兩岸最專業的譯者翻譯,共同談版權,共同談翻譯,可以降低一定的成本費用。同時包括封面的設計與內文的編輯設計,雖然文學小說類臺灣正體字是直排閱讀為主,大陸簡體字是橫排閱讀為主,但是非文學類的書籍,臺灣正體字也大部分是橫排方式閱讀。甚至有些彩色圖文書,還可以評估兩岸印刷比價集中一地完成,也可以節省一定的人力、物力與最基本的製作成本。

同步出版宣傳

  兩岸可以一起同步出版上市,如此兩岸宣傳造勢的力量更大,可以更容易讓讀者注意到,也可以一起行銷推廣到海外市場,不論是簡體與正體 的華文讀者都可以同時一起享受閱讀到好書,讓真正的好書不寂寞。近幾年開始包括港、澳、新、馬、日、韓、美、加、紐、澳及歐洲等海外各地很多的重要大學與漢學中心與公共圖書館也都開始擴大購買各類中文書籍。

共同數位出版

  亞馬遜2010年7月發布該網路書店電子書銷售超過精裝書銷售量,2011年1月發布電子書的銷售已經超過了平裝書,2010年正是兩岸所稱的數位閱讀元年,兩岸多家電信公司與電子科技公司也都陸續開始投資涉入這領域,希望在新的閱讀世紀中能佔有一席之地,紛紛積極建立各自的數位閱讀平台爭取出版社提供內容,出版社也是又期待又害怕,大部分採觀望態度走一步算一步,少量釋出不新不暢銷的作品,當然有實力出版量的出版社也開始積極投資自設平台,打算未來可以自產自銷,在出版領域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所以,電子書將也是兩岸未來出版可以緊密合作出版的最大利基,不但可以避開時空地域的限制,可以統一規格化,同時在編輯製作時就考慮到未來,若以一個簡繁鍵就可以滿足讀者的閱讀習慣與喜好,那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因此,兩岸出版除了共同合作紙本書之外,另一種情況就是先合作出版電子書,凡投稿出版社的作家可以同步先在兩岸的數位平台,不論是PC、Pad、E-reader、iPhone等智慧型手機上以電子書形式發表,以電子書的出版發行來試探市場、培養讀者,從讀者的點閱及購買電子書的數量來了解分析市場需求,一起評估是否適合市場,一起評估是否需要出版紙本書,這在以往是不太可能的,這也是在數位年代下產生的更符合未來環保、更理性出版、也讓更多的作者有機會出版。

對等投資合作出版

  以上所提出的共同合作出版並非是需要資金才能合作,但是如果有兩岸資金一起投資的情況下,兩岸合作雙方可以成為生命的共同體,大家把所有資源一起共享,一起經營兩岸市場,一起經營簡繁市場,一起經營華文市場。這應該是大家最期待的共同合作出版。

  目前兩岸都已開放資金相互投資圖書的發行與零售,兩岸應該可以找到門當戶對的同業,尤其是雙方負責人的合作理念相同、企業的經營文化相似,雙方合作相同的共識,一起在兩岸各成立一家文化公司(也可以招募圖書出版發行同業一起集資),雙方以對等的股權比例投資,同時與自己的出版社簽訂書號合作的出版業務,一起用兩岸的出版專長、人才的資源、作家的稿源、一起策畫優質選題出版、一起造勢行銷宣傳、一起全球EP同步發行,一起推動閱讀環境,以兩岸同業的經驗互補、強強聯手之下,只要按部就班的正規經營下,在兩岸市場一定都雙贏,並能在全球華文市場中大放異彩。

   以上是個人對於臺灣出版業目前面臨瓶頸下如何尋求兩岸合作共同出版的一些經驗與淺見,提供大家一起探討分享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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