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圖書出版產業調查報告
99年圖書出版產業調查報告
第六章 臺灣漫畫出版業發展現況

第一節 漫畫出版發展沿革

  新著作權法於1992年公布後,盜版漫畫大幅減少,創作主題更活潑、更貼近生活,新生代漫畫家陸續出頭:練任、度魯、賴有賢、陳焯嘉、李勉之、鄭又菁、陸偉忠、張妙如、朱鴻琦、水瓶鯨魚、林惠子、高慶忠、徐玫怡、李恩慧、賴安、李崇萍、王宜文、人二雄、紅膠囊、黃佳莉、愛彌兒等則相當具有潛力。1993年八大漫畫出版社的結盟,不僅帶動漫畫市場銷售新高峰,也給沈寂的市場注入一股活水,此時期日本暢銷漫畫被大規模、大量引入臺灣。

  從1992年後的六年間,八大出版社粗估總共出版了近30,000種新書(每年約500種),這當然包含本土漫畫作品,然而日本漫畫作品保守估算占總出版量之95%,此時出版社並未謹慎評估臺灣市場的胃納量,其後續產生之效應在1997年已明顯在退貨率上升反應出問題。表面上出版量過大使得漫畫出版市場的胃納量面臨考驗,但更深層的問題是:(1)引進的內容許多是受到爭議,或經不起讀者考驗,有些是製作粗製濫造、譯筆不通順等。(2)許多漫畫部數過長,出版周期拉得過久,影響讀者閱讀興致。(3)也有部分漫畫只出了前面幾本就沒下文,影響讀者對該出版品的信任度;根據銷售資料統計第一部與第二部之間出版間隔過長(超過三個月以上),對其銷售有很大的影響(一般銷售會下降約在15%上下);而長部數的作品第一部與完結篇銷售量下滑差距約為20-30%。

  出版量的激增,雖然帶動市場買氣,卻同時給予出租市場發展的有利空間,從1993年起十大書坊、漫畫王等連鎖出租系統的快速竄起,迫使傳統出租店的改變或面臨停業,漫畫專賣店在新舊之間的競爭同樣激烈進行淘汰與新設。出租店的問題影響漫畫出版品不能單就其出租行為來評斷,臺灣出租行業的存在至少超過四十年,非以單純的市場銷售情況來阻止或壓抑其成長;事實上它影響最大的是暢銷書的銷售空間,例如一本暢銷漫畫書,一家出租店可能同時購進2-3本,當一家店一本書傳閱可達100人以上時,也就是銷售市場可能流失約200-300本的機會,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但業者也心知肚明對滯銷書而言,出租系統也大約可消化印刷量的一半。

  近年來,漫畫市場面臨更嚴峻的考驗,由於網路興起,電玩盛行,一向以年輕族群為主要訴求對象的漫畫書,受到網路、電玩的強力挑戰。即使在日本,漫畫產業也開始衰退,加上各種漫畫一出版,立即有網路盜版可供閱讀,在在使得漫畫市場愈趨向忠誠度較高的小眾。有鑑於此,各大出版社除了持續進行書展、活動等推廣外,也開始轉型,將部分資源轉投入電玩、雜誌、輕小說等市場,藉由同樣的訴求對象,獲得其他的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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