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有聲出版業
 民國九十一年有聲出版業概況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秘書長 李 瑞 斌

民國九十一年,在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中揭開序幕。唱片業所受到最直接的影響為: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擴大到一百一十四個會員國。因此,政府宣布民國九十一年為「智慧財產權行動年」,主要目標瞄準盜版光碟,展開多項大規模查緝盜版的行動;唱片業在飽受盜版威脅多年後,紛紛預測最壞的年度已經過去。

但是,年初起 , EMI 、 BMG 、 滾石、大宇等唱片等公司紛傳裁員及縮編,讓唱片業警覺危機仍未渡過,因此陸續舉辦各項活動,祈求政府重視盜版問題。首先,在舊曆年前舉辦「台灣盜版唱片告別式」,要求政府協助修改著作權法;繼而在四月四日,由八十多位國內外藝人帶領下,結合電影界、廣播界、電視界等五千多人舉辦四○四反盜版大遊行,向政府抗議盜版侵蝕生機,並提出 「設置打擊盜版專責警力」、「擴大公訴罪範圍」、「確實執行光碟管理條例」及「儘速完成網路立法」等遊行四 大訴求;接著 在十月份,藉由 IFPI 所主辦的「唱片業世界高峰會」檢討四 ○四遊行之後的市場狀況,由世界各地的國際唱片公司總裁拜會政府部門並遞交取締盜版建議書(詳細活動經過如附錄一)。

儘管如此,九十一年度唱片市場依然不景氣,連帶的對上中下游也產生了影響,唱片通路原有的三大龍頭有了變化,下游的二大 KTV 業者互相較勁而爭奪版權,唱片業者窮則變變則通,抓緊流行及時代的脈動提供新型態的音樂服務,另闢開源的管道。

以下對上述幾個九十一年唱片業特殊的現象分述之:

市場銷售趨勢

唱片業在民國九十一年的銷售金額,仍比民國九十二年減少了 14% , 台灣地區唱片市場的國際排名直直落;經過消費市場調查,在廿五∼廿九 歲的民眾中,會購買盜版品的民眾高達 63% ,再加上盜版的手法不斷翻新,抓不勝抓,讓正版市場嚴重受到侵蝕(詳如附錄一)。六大國際唱片公司因為不看好台灣地區發展,不但裁員縮編、刪減預算,並對旗下歌手的戰鬥力重新評估,許多歌手暫停發片,也有許多因此面臨解約失業的問題。新人在經紀公司的安排下,先轉行拍偶像劇,並搭配劇情打歌,販賣偶像週邊商品,資深藝人則轉向舞台劇發展。

在四○四大遊行之後,市場景氣仍然低迷,上半年的九十六張專輯 中,銷售量在一萬張以下的有四十張,賣到十萬張的歌手只有九位。面對蕭條的景況,唱片公司必須以最節省成本的方式出輯,舊有的資源加以利用成為一項不無小補的進帳,且因許多歌手「合約到期」,原公司順勢 推出「精選集」或者「新歌加精選」的專輯,讓新舊兩家公司互蒙其 利。其中游鴻明的新歌加精選「戀上另一個人」在年初賣到十五萬張的 佳績,就是一個最佳的例子;尤其自從「五年級同學」的年齡層在網路 及社會上被廣泛討論之後,這些精選歌曲的主軸多針對「五年級 生」,在五月份就有張清芳、林慧萍、張信哲、蘇永康、李玟、莫文蔚等十二位歌手發行精選輯,而且多為兩張 CD 賣一張價錢,幾乎都賣新台幣二百九十九元。西洋歌曲的市場狀況也很相似,七○、八○年代歌曲,例如洛史都華、芭芭拉史翠珊、奧莉維亞紐頓強等的精選輯或是舊資源新包裝,讓久未出現在唱片行的「五年級生」再度回籠。

實體通路變革

唱片業實體通路在民國九十一年面臨市場爭奪戰,原先玫瑰、大眾及亞洲為通路三大龍頭,和信超媒體在二月份取得玫瑰及大眾的主導權,表示虛擬網路業者已跨足實體經營,讓通路的生態產生變化。玫瑰、大眾唱片二家公司在六月合併後,佔有超過 50% 的市場佔有率,讓亞洲唱片等其他中盤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也讓唱片公司產生聯合壟斷的疑慮。

除此之外, 7-11 也加入通路戰局,以往 7-11 因 CD 單價較高,售價約新台幣四百元左右,因此並不受唱片公司及消費者的重視,但因 7-11 全省三千多家連鎖店的誘因,讓唱片公司與 7-11 改採預購的合作方式,孫燕姿「 LEAVE 」專輯兩天內就預購了三萬張,讓唱片公司注意到這二十四小時不打烊且不需上架費的新通路,之後的張惠妹、周杰倫在 7-11 預購也有一萬張及兩萬張的佳績。

KTV 版權爭奪

由於傳統的唱片市場不景氣,因此,一年交易達新台幣十六億元的歌曲版權,成為唱片公司不能輕忽的市場。而新台幣一百二十多億元的 KTV 消費市場,引發了上從唱片業者、版權代理商,下至 KTV 通路的戰爭。

台灣 KTV 兩大龍頭分別為「錢櫃」及「好樂迪」。「錢櫃」在北台灣佔有重要地位,客層設定在都會區的上班族;「好樂迪」的據點則分布全省,客層設定在年輕學子。前一年,唱片公司與 KTV 業者曾經因為「簽約金」談不攏而導致在 KTV 唱不到新歌的不愉快經驗。原本唱片公司音樂錄影帶都是透過「弘音」及「美華」兩家公司代理,「弘音」代理華納、滾石、科藝百代、新力等唱片公司,「美華」則代理環球、艾迴、福茂、俠客及華研等公司之產品。

自從「好樂迪」 KTV 上市以後,大舉擴張其娛樂版圖,不但投資「美華」,同時積極併購及主控唱片公司,藉以節省每年新台幣五億元的伴唱帶簽約金,兩大 KTV 公司競爭日趨白熱化;在「好樂迪」不斷擴張聲勢,「錢櫃」也不斷搶歌手的情況下,造成雙方都有各自的「獨家歌曲」,別處唱不到,唱片公司和歌手因而被迫要選邊站,歌迷也得選店唱,才能唱到想唱的歌曲。

 

科技應用與發展

在科技發展上,硬體設備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法令修改的進度。 MP3 走向高容量及兼具多功能應用, 20GB 的容量可容納五千首的 MP3 音樂,而且外型更加酷炫輕巧;五十二倍速 CD 燒錄機價格降至新台幣三千多元,四十倍 CD 燒錄機跌至新台幣二千元,不到三分鐘就可以燒一片光碟,即使唱片業者努力發展防止盜拷和網路下載的壓片技術,網路非法下載及燒錄的問題卻更趨嚴重。

近二年來興起的 P2P 網路音樂檔案交換,讓飽受實體盜版侵蝕的台灣唱片業更是雪上加霜。 IFPI Taiwan 自二○○二年初起已針對台灣兩個最受歡迎的 P2P 交換網站即 Ezpeer 及 Kuro 的非法活動展開蒐證並提出刑事告訴,並自二○○三年七月起,也陸續對利用該二網站服務非法下載的使用人提出刑事告訴。 IFPI 並表示,台灣唱片業不排斥將來與網路服務業者就數位音樂下載建立商業合作機制,只要業者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須事先取得授權。

二、須建立有效管理機制:業者必須保證做到可控制下載對象、限制未經授權歌曲之交換及下載後再重製之控制。

三、須能提供透明資訊:業者應於固定週期提供會員下載次數、會員人數等資訊給唱片公司。

四、須能提供合理的權利金分配機制。

新型態音樂服務

唱片業不景氣,宣傳手法就得更靈活、更多變,除了原有的電視 MTV 、廣播熱力播送、 KTV 裡點唱,手機、寬頻、網路成了新戰場。

在新型態的音樂服務中,隨著大哥大逐漸走向個性化,手機下載螢幕圖形、鈴聲以凸顯個性,成為最受拇指族歡迎的加值服務。由 YOYOROCK.COM 主辦的第一屆圖鈴王活動顯示,偶像明星及流行歌曲為最大宗,手機鈴聲與流行音樂結合,成為非常受歡迎的服務。另外,手機傳簡訊也成為一種新的風潮,因此,鄭秀文首創以手機簡訊打歌,歌迷只要花新台幣一至三元就可以藉歌曲傳送心意。手機的多用途還包括當成行動 KTV ,最新的歌曲可以隨時隨地下載練唱,即使不跑 KTV 也能過足歌癮。

國內寬頻網路普及率已達 20% ,影音寬頻的網站陸續設立,節目內容以連續劇及音樂錄影帶居多,讓喜愛音樂的人又多了一種選擇;同時,網路演唱會也成為一種新的娛樂方式。六月八日孫燕姿舉辦的國內首場封閉式網路現場演唱會,即與中華電信 HiChannel 及微軟 MSN.COM.TW 合作,歌迷透過網路並支付新台幣九十九元就可欣賞直播現場演唱會;在同一時刻,歌手莫文蔚在台南市政府的免費現場演出,除了由東風電視台負責轉播,也與中華電信 HINET 音樂網合作,歌迷也可以透過電視或網站線上即時觀賞演出,首創台灣歌手網路演唱會對打的紀錄。

附錄一 二○○二唱片業 反盜版活動

唱片業的銷售量在經歷五年的急劇下滑,已經面臨了存亡的關頭。小型的唱片公司多已不見蹤跡,國際性唱片公司的總經理在二○○一年經過大搬風之後,二○○二年繼續作全面性的組織縮編及重組,唱片業在換人做做看之後,不斷開發新的音樂、新的藝人,並開拓新的商業模式以取悅消費者,但市場依舊不景氣,盜版依舊猖獗被視為最重要的原因。唱片業在 IFPI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的的號召下,舉辦了一連串的大型反盜版行動:

一、「台灣盜版唱片告別式」記者會

二月五日早上,遠東飯店的宴會廳布滿了白色的花籃、花圈,以及「痛失音才」、「人因俱杳」、「音年早逝」等等輓聯,這是唱片業為盜版所舉辦的告別式。歌手張惠妹、彭佳慧、林曉培、許慧欣、梁靜茹、劉虹嬅等人一身黑衣出席,肅穆的為病入膏肓的唱片業哀悼,並說明在盜版率(不含燒錄)已經高達 48% 的情況下,唱片業很難存活下去,希望政府提出因應之策。

IFPI 的國際總裁 Mr. Jason Berman 及亞洲總會主席 Mr. Lachie Rutherfore 報告前一天曾拜會了法務部部長陳定南、內政部部長余政憲、立法院院長王金平,以及拜會國、民、親三黨黨團尋求支持,並祈求新政府在我國加入 WTO 後,應更重視盜版問題,並宣示預計將在四月份舉辦反盜版大遊行。

二、四○四反盜版遊行

「盜版猖獗、音樂將死」!為挽救岌岌可危的唱片業, IFPI Taiwan 在四月四日動員台灣 IFPI 所屬各唱片公司之旗下藝人,包括:張學友、張惠妹、王力宏、李玟、謝霆鋒、孫燕姿、莫文蔚、許志安、周華健、陳小春、張小燕等近百人及其員工眷屬、詞曲作者、唱片業中下游業者代表以及歌友會和歌迷等,共同參與「反盜版大遊行」。

這項遊行活動得到娛樂業及其他相關團體的熱烈響應,包括台灣 MPA ﹙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所屬電影業代表、以及廣播業者、電視業者、 KTV 業者等共襄盛舉,總共超過五千人身著黑衣、頭綁白布條,加入這場遊行活動。遊行隊伍於下午二時從中正紀念堂往總統府出發。

這項遊行活動是台灣唱片業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遊行活動,前次唱片業反盜版遊行活動是在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舉行。此次唱片業所提出的四大訴求如下:

1. 「專責警力、打擊盜版」:設立專責警察大隊打擊盜版。

2. 「訂公訴罪、嚴懲不法」:修改著作權法讓盜版犯罪成為公訴罪。

3. 「光碟條例、確實執行」:確實執行光碟管理條例徹底清除盜版工廠。

4. 「網路立法、儘速完成」:訂定網際網路法律杜絕非法下載及燒錄。

部分廣播電台當天不播放流行歌曲,所有廣播電台同步於下午四點四十四分起播放一分鐘反盜版宣言,並靜音二十秒以突顯生活中沒有音樂的嚴重性;一百六十家戲院及三百家錄影帶出租店當天晚上七點前停止營業;各大報紙的電影廣告版也取消院線片廣告,改刊登反盜版聲明。陳學聖、羅文嘉、段宜康、林重謨等五位各黨派立法委員到場聲援。

行政院游院長並親臨遊行集會現場致詞,除表達政府反盜版及維護智財權之立場外,並回應唱片業之訴求,承諾將建立專責警力、嚴格執行光碟管理條例、修正著作權法以擴大公訴罪範圍及加重盜版犯罪刑責。

三、全球唱片業高峰會

IFPI 全球唱片業高峰會在台灣舉行,全球唱片業國際總裁齊聚台灣。會議於十月十五日由台北市市長馬英九先生開幕致詞,馬市長並允諾繼續掃蕩盜版。十月十六日邀請行政院院長游錫 ? 演說,游院長除了重申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決心與未來政策外,說明預定於二○○三年一月將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將專責警力擴充至二百二十位,另外配合擴大公訴範圍,務使盜版業者難逃法律制裁,游院長更以孫燕姿為例,對台灣的創意產業發展空間表示樂觀。 IFPI 國際總裁 Mr. Jason Berman 則以反盜版海報致贈游院長。

Jason Berman 表示,自「四○四反盜版遊行」之後,盜版狀況並未獲得改善,但游院長的蒞臨,代表院長和台灣政府深切體認目前唱片盜版問題非常嚴重,並特別呼籲政府能有更進一步之作為,著作權法要有效的修訂與實施,光碟片的相關法令也要能遏阻網際網路的盜版行為,這樣台灣才能維繫在華語唱片界的領導地位。

IFPI 唱片業代表並安排代表拜會內政部部長、法務部部長、經濟部次長,同時遞交「台灣唱片業對反盜錄工作建議」。法務部部長陳定南重申政府反盜版的決心不變,亦承諾加強打擊盜版以保護智慧財產權。

附錄二  台灣區唱片市場正盜版概況

一、正版唱片銷售量嚴重衰退

依據 IFPI 統計結果,自一九九八年以來,每年唱片銷售數量平均以 20% 左右的幅度向下滑落,在二○○○年時,本地唱片之銷售量佔全部唱片銷售市場之 66% ,在二○○一年時,已滑落至不到 50% 。由於盜版猖獗, 正版市場繼續萎縮, 二○○二年的總銷售金額只比一九九七年的三分之 一還多一點而已。

二、台灣唱片之國際排名滑落

台灣的唱片市場在一九九七年以前,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日本,世界排名第十三位。台灣是全球華語音樂的創作中心,全球 80% 的中文音樂都是在台灣創作的。惟因唱片盜版問題依舊遲遲不能解決,加上近幾年來經濟環境之劇烈變化,自二○○二年起,台灣唱片市場亦已退居亞洲第 四 位、世界排名第二十二位。

 

三、盜版唱片侵蝕合法業者

台灣的盜版市場佔有率一直控制在 15% 左右。但自一九九七年開 始,盜版業者逐漸開始囂張,盜版比例在一九九九年高達 35% 、二○○○ 年突破到 40% ,二○○一及二○○二年更分別躍升至 48% 及 47% 之譜,幾乎已到二片(捲)音樂產品正版就有一片(捲)盜版品的嚴重地步。這些數字還不包括透過網際網路﹙ Internet ﹚與燒錄機所進行之非法下載與重製所產生的侵權產品。



四、唱片消費市場調查結果

根據 IFPI Taiwan 在二○○二年所進行之市場調查顯示,大部分的民眾皆曾經購買盜版,並且以夜市攤販或唱片行為主要取得管道,而新興的非法燒錄與網路盜版問題亦有增加之趨勢。

調查結果也顯示,本土華語專輯發行的數量也大幅減少,二○○ 二 年新發行的華語專輯數量減少為大約只為一九九九年數量的一半。 此外,台灣本土藝人推出的數量也從一九九九年的二十九人,減少 到二 ○○二年的十七人。由此可見,台灣唱片業受盜版影響程度之嚴重程度。

 

五、盜版型態 不斷 改變

1. 光碟已成為盜版品主要媒介物
約自一九九七年開始 , CD 光碟幾已全面取代錄音帶成為本地音樂產品之主要媒介物,而台灣領先國際的光碟產品代工技術及產能又為盜版業者所利用,大量製造盜版光碟牟取不法利益,造成台灣唱片業嚴重的損害。

2. 盜版已成為集團性、組織性犯罪,甚至有黑幫介入
近年來許多證據顯示,盜版業已為組織犯罪集團所掌控。例如:在 IFPI Taiwan ,二○○一年有多起盜版取締行動中併同查獲盜版業者藏有槍枝軍火的紀錄;而 IFPI Taiwan 工作同仁過去幾年中已多次遭受盜版業施以肢體或言語上之傷害或恐嚇。

3. 以夾報、傳真及挨戶投遞盜版品目錄並利用郵局快遞或宅急便等快遞公司運送盜版 CD 之新興販售盜版品模式。

4. 網路盜版侵權行為無法控制
無數違法 MP3 音樂藉由網路電子郵件販售或網站下載而大肆流通散布,惟因網路侵權行為之隱密性,蒐證與查緝困難,此類侵權行為如同無政府狀態,成為犯罪之黑數。其所造成之合法業者的損失實無法估算。 臺灣最新的一項調查顯示,截至 二○○三 年六月底,臺灣上網人口已達一千一百七十五萬人,上網率達 57.23% ,其中寬頻網路使用人數已達九百三十七萬人。網路盜版問題日後勢將成為唱片業最嚴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