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一、沿 革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The Audiovisual Music Copyright Owners Association(簡稱AMCO)於民國88年1月依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之規定獲主管機關許可成立,並於同年6月3日取得法人登記證書,成為依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設立之著作權仲介團體,受視聽著作財產權人之委託,管理其著作之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使用權利金收取事項。
二、組織架構
(一)會員與職掌
1.目前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之會員,多為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
協會)及國際IFPI(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之會員。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除接受國內會
員之委託外,並代理國際IFPI所屬全世界1,300多家唱片及製作公司旗下廠牌,處理其視聽著作
使用授權事宜。
2.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以總會為最高權力機關,主要職權為訂立及變更章程,監督
董事、監察人職務之執行,及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議決等。
3.總會之下成立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董事會之主要職權為議決總會之召開事項、審定會員之資格
、議決重要會議執行事項,並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監察人會議之職權則為監察董事會工作
之執行,並審核年度決算及其他監察事項。
4.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置秘書處,設執行長1人,承總會及董事會之決議處理會務
,下設:秘書處、會計組、法務組、資訊組、資料暨分配組、企宣組、授權組等辦理相關業務。
(二)業務狀況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視聽著作仲介協會參酌國內外現行制度,並根據各使用者之型態,制訂公開播送、公開上映等使用報酬收費標準,並於每年年底結算前一年度所收取之權利金總額,將前述權利金收入總額扣除必要之行政管理費用後之金額,根據使用者提供之使用記錄所載使用次數,依比例分配予會員。
96年重要活動
◎03.30 第1次分配。
◎04.25 第2次分配。
◎04.26 召開本年度第1次總會。
◎06.28 第3次董事會成立收費業務發展委員會,由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召集人。
◎08.01 團體會員移動影音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入會。
◎10.05 成立授權組擴大進行收費業務。
◎10.11 完成3大行業音樂公開播放使用狀況調查
◎11.11 新任執行長朱程吾上任。
◎12.13 召開本年度第2次總會,選舉第6屆董、監事。
◎12.18 馬來西亞PPM之CEO Mr. Tan來訪進行業務交流。
◎12.31 第3次分配。
董監事名單
˙董事長:張松輝(環球)
˙副董事長:張耕宇(福茂)
˙常務董事:陳復明(豐華)、段鍾潭(滾石國際)、劉天健(華納)
˙董 事:薛忠銘(新力博得曼)、王蓓芬(科藝百代)、宮崎伸滋(艾迴)、呂世玉(華研)、陳守
儒(上華)、李瑞斌(IFPI)、林謂如(雅歌)、段鍾沂(滾石音樂)、黃慶強(瑞星)、
曾令閩(大旗)
˙常務監察人:崔震東(新力博德曼)
˙監察人:張人鳳(福茂)、吳孟鴻(福茂)、陳復平(可登)、湯曉雯(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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