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信箱 行政院新聞局
編輯例言
目錄
使用說明
版權說明
 
社 團
簡 介

社團法人臺灣音樂
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

 

 

成立日期:民國88年6月22日
董事長:蔡清忠
地 址:(105) 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30號9樓
電 話:(02) 2570-1680
傳 真:(02) 2570-1681
e-mail:mcat@mcat.org.tw
網 址:http://www.mcat.org.tw

 簡 介
  社團法人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以保障音樂著作權人之權益、推廣音樂著作之利用、促進並維護社會整體文化經濟之發展、增進音樂著作人之福利為宗旨。主要任務包括:
一、維護會員著作之權益。
二、協助會員、或依法接受委託,代為處理音樂創作一切法律權益事項。
三、推廣會員創作,促進有效合法之利用,增進會員之福祉,活絡文化經濟發展。
四、宣導音樂著作權正確觀念,增進會員及社會大眾對音樂著作權之認識及尊重。
五、積極參與國際活動,促進作品交流,並以互惠之方式相互代理,擴大文化經濟空間,爭取並保障會
  員在國際間之權益。
六、蒐集有關音樂著作權法之具體意見,提供政府主管機關修法之參考。
七、其他有關會員福利事項,及政府依法交辦及授權事項之辦理。

 本會沿革
  社團法人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發展至今,可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
  1992年,鑑於政府修訂「著作權法」,為保障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華倫唱片公司董事長蔡清忠先生,邀集吉馬唱片董事長陳維祥等臺語歌曲唱片公司及音樂著作權人成立「著作權服務中心」,後改組為「臺灣區詞曲保護協會」,由蔡董事長擔任該會理事長,後再更名為「中華民國影傳音播詞曲保護協會」。
  1993年5月,「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理事長許常惠先生邀集「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詞曲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影傳音播詞曲保護協會」、「中華民國臺灣歌謠著作權人協會」、「中華詞曲著作權人協會」及「音樂著作權人代表會」,召開「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人聯合委員會組織章程」,以為籌組「音樂仲介團體」之基礎。
˙第二階段
  1994年7月,更名為「中華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由許常惠先生擔任董事長,8月經政府正式立案。
  1997年,許董事長敦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人盧修一委員出面邀請「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詞曲仲介協會」協商合作設立統一窗口,辦理音樂仲介業務之可行性,三會就合作事項達成初步共識後並簽訂協議書,但因「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完成立法,為符合非仲介團體不得執行仲介業務之規定,三會雖達成協議,卻未能執行。
  1999年1月,取得全國第一張「著作權仲介團體設立證書」,成為全國第一個由專業的音樂創作者與著作權人組成的音樂著作仲介團體。10月,會址設於臺北市仁愛路4段145號9樓之1。
  2000年1月,許董事長病逝,改選馬水龍教授接任董事長。9月,馬董事長辭職,董事會公推蔡清忠先生接任董事長。
˙第三階段
  2003年3月,本會遷至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30號9樓。12月,經總會決議更名為「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usic Copyright Association Taiwan簡稱MCAT)。2005年1月,舉行會員大會,改選第3屆董事監察人,推舉蔡清忠先生為董事長。
  本會歷經各階段的過程,曲折艱辛,幸賴歷屆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會務同仁之努力與社會對著作權觀念之逐漸建立,始有今日之成就,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今後尚待著力之處尚多,期待社會各界尤其是使用者對音樂著作權之維護,始能奏功。

 業務概況
一、接受會員之委託,代管會員音樂著作財產權之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使用報酬之收取分配
  事宜。
二、與全國公民營電臺、電視臺及其他各行業音樂使用人簽訂公開授權契約,並按約定之方式收取使用
  報酬分配與權利人。
三、會員作品資料查詢、管理、收費、分配均已建立電腦作業系統。
四、積極與各界音樂使用人接觸談判,達成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與共識,並本服務社會造福會員之宗旨開
  拓會務。以合法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處理業務,甚受社會各界及音樂著作人之信賴與支
  持。

 96年重要紀事
一、會員:本會計有會員226人,其中團體會員27人、個人會員199人。
二、人員:本會董事15人、監察人3人及會務人員10人,除董事、監察人依章程行使職權外,秘書處會
     務人員亦明訂職掌,依職責推動會務工作。
三、會議:1月13日召開第3屆第2次會員大會。另董事會召開6次會議、監察人召開2次會議,均按章程
     及相關法規召開。
四、授權:本會與各利用人經常聯繫、溝通,談妥使用報酬費率後,簽訂合約,善盡本會對維護會員權
     益之責任。
五、管理:依本會使用報酬分配方法及管理費費率之規定,董事會下設分配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
     開之原則分配使用報酬。
六、公益:本會重視公益活動,按規定於管理費中提撥10%為公益基金,設立專戶收支保管。

 本會組織
   

 本會董監事名單
˙董事長:蔡清忠
˙常務董事:張錦華、林金樹、賴清木、陳和平
˙董 事:洪文斌、郭金發、連信道、葉煥琪、張為杰、黃建銘、張春雄、陳國慶、廖信富、簡 立
˙常務監察人:陳勝田
˙監察人:黃義永、李旦生
˙申訴委員:郭順祥、張富雄、鄧君華、盧國勳、呂瀅瀅

↑TOP回目錄頁

Copyright © 2008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