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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版圖移動,
兩岸華人音樂市場的競合分析

 

 

翁嘉銘
知名樂評人

  臺灣流行音樂市場在新世紀以後,遭受新科技與全球化的挑戰,實體市場萎縮,也造成人才的大量「外移」,從歌手、樂手、製作人、編曲、錄音師、混音師,到企劃、宣傳等等,相關專業人員絡繹不絕地前往中國大陸尋找第二春,在兩岸政治意識形態對抗降低,交通設限放寬,交流頻仍後,前往中國大陸發展的流行音樂人士,更如同「淘金潮」般熙來攘往,晚上到臺北夜店狂歡作樂,白天在北京跨國唱片公司會議室開會的場景,從此並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流行音樂CD銷售大幅下滑,全球皆然,臺灣也不例外,總銷售金額約從10年前的新臺幣120多億元,到現今可能不到40億元,向來都歸咎於盜版、MP3、P2P等智慧財產權不受保障和尊重的現象;但我以為,主要是大眾欣賞流行音樂方式的轉變。
   新世代消費者以電腦或手機為主要的收訊媒體,包括音樂收聽在內,他們喜愛參與Live House與音樂節等互動性強的音樂場域,而不再只是購買CD,這才是傳統唱片市場崩解的原因。
   這不是本文的主題,在此不細解。雖說傳統市場,讓經營團體幾乎活不下去了!但臺灣流行音樂創作依然十分蓬勃,且人才輩出,以中文為創作的流行音樂族群,臺灣樂壇仍居指標性地位,是不可否認的。

 市場在哪裡 人才就在那裡
  流行音樂本就具有濃厚的商品性格,不斷擴張市場,人才隨市場流動,是可以理解的。想像早年在廟會表演的藝人,哪兒有人潮就往那兒去,從鄉鎮到大城市、廟埕到戲院、電臺到電視、臺灣到東南亞或全世界華埠,那麼到中國大陸發展,並非不可想像的事;何況語言文化的隔閡少、地理位置形同鄰居,在兩岸敵意消散、政治忌諱低,拓展為華人流行音樂大市場,以商人觀點,何樂而不為?
   由中國大陸的流行音樂發展來看,中共改革開放近30年來,快速吸收港臺與英美流行音樂文化和產業,一瞬間與世界同步。中國大陸長期處在沒有資本主義式娛樂的時代,嚴格講沒有商品性的流行音樂。
   而以高傳唱度來論,80年代以前,所謂的「流行歌曲」幾乎全是為歌頌領袖、黨國的革命歌曲,像「八月桂花遍地開」、「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毛主席,我們心中的太陽」、「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等等,唯一的偶像是毛澤東!
   吹進中國大陸流行音樂之窗,「鄧麗君之歌」在80年代初期造成大大的「軟震盪」,當年有句順口溜:「白天聽老鄧(鄧小平),晚上聽小鄧(鄧麗君)」,在流行歌曲的創作與欣賞,都對大陸產生大影響,但鄧麗君自始至終都沒往大陸發展或開演唱會,她的磁帶與歌聲在大陸掀起的「小鄧現象」,仍屬於兩岸大眾文化初交會的激盪。
   臺灣流行樂界專業人才往大陸發展的濫觴,應該是以「龍的傳人」紅遍歌壇的侯德建,只是那時叫「棄臺投共」,而不是臺商。在大陸最紅的歌曲是「酒矸倘賣否」,且他的錄音、編曲技術與觀念,都叫北京人眼界大開,以80年代初北京流行或搖滾樂製作水準來衡量,侯德建是十分先鋒,可惜影響力並不廣遠。北京整體流行樂的發展,才剛冒出小小的芽,侯德建對他們而言,有點像戈壁裡望向玉門關,太遙遠!
   1987年離臺投入大陸市場的費翔,以「冬天裡的一把火」、「故鄉的雲」一炮而紅,唱片銷售量高達2,000多萬元,是中國唱片市場的奇蹟;1988年齊秦、童安格也廣受歡迎;1989年,中國中央電視臺製作介紹臺灣流行音樂的節目「潮-來自海那邊的歌聲」,王傑、小虎隊、姜育恆、黃鶯鶯等歌手,首次登上中國官方媒體。
   其後,透過春節晚會節目(簡稱「春晚」),邀臺灣藝人表演,成為臺灣歌手、藝人,開拓大陸市場的不二法門,從潘安邦、文章、潘美辰、庾澄慶、孟庭葦、任賢齊到今年的周杰倫、費玉清等等,無不如此。
   80年代中後期,大陸音像出版十分繁榮,以臺灣觀點,那大多數是盜版,不過那時中國還沒有《著作權法》(1991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也就無法可管和約束。然後,以引進版權制度由官方審批管理,譚詠麟、齊秦和蘇芮等港臺正版CD,才開始出現在大陸的音像店裡。
   凡此種種諸現象,都可見臺灣流行音樂界人士奔赴大陸發展,早在20年前,就從涓涓細流匯為大潮,並不用等到目前臺灣唱片市場蕭條、政治鬆綁和兩岸直航才發生。
   只不過,現今赴大陸「開墾」的,更具組織性,人員更多樣。表面看來,會誤以為臺灣有聲出版業面臨產業外移的風暴,但我並沒有那麼悲觀,那只是在市場擴大後的重新洗牌、分裂、繁殖,以及產業內容的蛻變和更新,迎接中文流行歌曲「無國界的年代」來臨。

 音樂無國界 唱臺灣也唱彼端
  以前的刻版印象是,只有在臺灣不紅了,才去大陸「撈」,現在是當紅的「撈」得更兇!從「江南」、「青花瓷」、「十面埋伏」等「中國風」式的歌曲流行,大量為大陸口味「製造」,就可以看出很多當紅歌手、詞曲創作者,或唱片公司企劃的市場野心。
   因為大陸音樂實體市場還是十分龐大,不像臺灣越來越向KTV、網路與通訊科技傾斜。在大陸你會發現,不論是跨國或合資唱片公司裡,有不少來自臺灣的主管或員工,他們對流行音樂的專業能力,及語言文化的親切度,紮實工作或開創性,都比當地人和香港業者更具有優勢。
   然而,許多人還是擔心,產業和人才外移,會讓臺灣邊緣化、泡沫化。
   這種僵固觀念,是把大眾文化產業當成傳統產業看待。好比是一堆磚頭,從甲搬到乙,甲就沒了磚塊可用;但流行音樂產業較像是風,吹向東也吹向西,而且永遠存在;人才也一樣,譬如流水,流到下游,上游水還是在,只要不受污染、阻隔或枯竭,就川流不息。
   依我個人看法,屬於娛樂的、藝文的文化產業,都不必害怕市場不見、被併吞了、或是人才走了;反而,要擔心的是,有沒有能力搬開石頭,讓人才冒出頭?環境有沒有妨礙到好作品的流傳?法規、制度有沒有壓縮了優秀天分與創造力的張揚?這些地方才是關鍵。
   臺灣流行音樂產業「西進」並不是壞事,反而更加速本地流行音樂市場與版圖的新生。當多數大公司把獲益目標轉向中國大陸時,讓臺灣本土小唱片公司有崛起的機會,開發多元音樂類型,帶領臺灣音樂朝消費型態轉型。

 島內音樂齊放 會音樂還要兼經紀人
  跨國唱片大公司朝向少嘗試的獨立搖滾、嘻哈、新民謠、原住民歌謠、心靈音樂與世界音樂挺進等等。另外,分眾音樂也冒出頭來,如林暐哲音樂社的「蘇打綠」市場成績足與主流大公司媲美;角頭唱片的陳建年、「昊恩與家家」、大大樹的林生祥、Live House唱紅的張懸,也都各擁一片天。
  儘管一般人的目光,仍留在大商業市場的藝人,像周杰倫、張惠妹、蔡依林、王力宏和星光幫諸星的臉上,以及另一股以蔡琴、費玉清掛頭牌的「復古風」回流。
  但島內新音樂的開闢並沒有停歇。如林強等「電音派」默默在各音樂場景展現迷人的功力,小白兔對「Post-Rock」的堅持,「閃靈」把臺灣重金屬帶上國際;以及風潮以心靈音樂,在生活面向深入人心,角頭與大大樹對音樂節的耕耘漸有所成;在在可見,臺灣深厚又活潑的音樂面向,這也是臺灣能在中文流行樂壇,居領導地位的重要能源!
  圈內都曉得,「賣唱片」是賠錢貨!轉型的方法是改作經紀。
  因而,傳統唱片公司功能大減,歌手或音樂創作者需要的不是一家公司,而是經紀人,因為收入日益集中於表演酬勞、版權收入(主要是KTV)、廣告代言或上通告等等,最主要的是演唱會。
  歌手無法一直留在臺灣,是因為市場實在太小而分食者眾,只得延伸到大陸,唱完沿海大城市,還可往內陸唱,一年都唱不完。
  雖說大陸法治稍差,接演唱會存在著風險,但大多數藝人樂此不疲,所得仍優於在臺灣閒閒吃自己。以大角度看,也是加長了藝人生涯,並使人才運作活絡,對臺灣無弊!
  再說,大陸今天不是吳下阿蒙,不會像過去只信「臺北來的」這一套,在臺沒一點實力和知名度,幕後人員在專業觀念、創意和對大陸市場的深知度,若不如大陸當地人士,怎麼可能混飯吃!
  關於流行音樂市場網路化,曾給業界一個美好的夢,儼然全球無隔絕的華文音樂市場,因為網路時代的來臨,而跳入眼簾。如今來看,只KKbox稍有所獲,唱片公司一點都沒沾到邊。
  除了盜版與歌迷間音樂檔案大量相互傳輸的問題外,網路商業與交易機制的建設、維護更新和突破,則需要龐大的資金和科技人才供輸,絕非目前微利的經紀或唱片公司能承擔的;而現有技術和資金能力的網路科技公司與版權的所有者間,只顧己利,不能相互合作,以致跨國界的網路音樂市場榮景,遲未現形!
  飛、飛、飛,飛去大陸上班、飛去開演唱會,已經是臺灣演藝界的生活常態。我不覺得需要為人才的流動而憂心,他們只是候鳥,總是來來去去,總是會回家的。
  尤其是流行歌壇,原本就是奔波的行業,沒有大陸市場之前,跑東南亞還不是一樣;況且,有哪一種行業,可以只關在自己家裡做的?卻又希望盛況空前,簡直是癡心妄想!
  至於我們政府可以為臺灣音樂人幫上什麼忙呢?我想──『相信』及『自由』就是最大幫忙;若是再能不框限,大力提供在大陸相關法規或資訊服務,呵呵!那就更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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