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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動漫畫推廣協會

 

 

成立日期:民國92年9月13日
理事長:蘇微希
地 址:(10686)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
    210-1號4樓
電 話:(02) 2731-0034
傳 真:(02) 8773-8677
e-mail:circle@f-2.com.tw
網 址:http://www.tac.org.tw

 宗 旨
   提倡臺灣動漫畫暨數位影片之創作風氣,開創國際交流、觀摩和舉行海內外比賽、展覽,配合國家未來之發展。

 本會遠景
一、本會為發揚中華漫畫藝術文化為要務。
二、加強輔導國人漫畫教育工作,培植國人優秀漫畫人才。
三、為漫畫家提供發表創作園地,及邁向國際化發展爭取資源和服務。
四、協助政府或團體宣導政令及國家形象之社會工作。
五、舉辦或協辦國內外漫畫藝術之比賽、推廣我國漫畫藝術之影響力。

 發展歷史
   有鑑於臺灣本土新生代動漫畫的發展一直沒有一個有系統的組織給予整合與鼓勵,因此在2003年由一群長期致力於臺灣本土動畫資訊傳遞的動畫相關工作者,以及許多同人漫畫活動推動者一同成立了「臺灣動漫畫推廣協會」,期望能由最基層的創作開始,帶動臺灣整體動漫畫產業的興盛。
   臺灣動漫畫推廣協會成立之後,曾多次邀請國內外知名動畫導演及幕後工作者,針對如何振興臺灣動畫創作為主,並且固定每年多次與國內目前規模最大的同人活動《開拓動漫祭》合作,活動也聚集喜愛Cosplay活動的青少年於正當場所集會,交換彼此的創作心得,創造美好的回憶。
   除了舉辦活動外,本協會同時輔導國內同人創作活動更上層樓,鼓勵國內漫畫創作活動,振興國內漫畫事業,並發掘有才華的創作新人。
   同時,本協會更多次派會員親赴日本,學習全世界最大場同人誌展售會的經營管理及規劃方式,作為推動輔導國內新興同人活動的參考。並將繼續主動邀請國內外知名動畫導演及幕後工作者,針對如何振興臺灣動畫創作為主題舉辦座談會,引進他國成功的經驗作為我們進步的參考。

 組 織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任務主要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一、須以動漫畫創作為業,並有合法之出版媒體所出版之畫作(出版品)為證明,助手須有主筆簽名、
  保證。
二、團體會員:分為甲乙兩級,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者為甲級團體會員。凡公司團體
  之分支機構為乙級團會員。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資格包括:「同人誌」、「職業動漫畫家助手」、「動
  漫畫編劇」、「動漫畫企劃」、「動漫畫評論」、等與動漫畫創作有關之周邊或業餘工作者。申
  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1人,以行使會員權
  利。
   本會分級組織應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參加本會會員,不得再行參加其餘政府立案之組織團體。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96年重要活動
◎02上旬 於臺中逢甲大學舉辦「第2屆臺灣動漫文化研習講座」。
◎02.24~25 於臺大體育館3樓舉辦動漫畫同人活動「開拓動漫祭9」。
◎07中旬 於臺北市立圖書館中崙分館舉辦「第3屆臺灣動漫文化研習講座」。
◎07.28~29 於臺大體育館1、3樓舉辦之漫畫同人活動「開拓動漫祭10」。

 本會理監事名單
˙理事長:蘇微希
˙秘書長:徐維沁
˙常務理事:吳建樟、黃炳雄、洪嘉暉、史元德
˙理 事:俞 博、蘇 林、陳建廷、杜贊清、蕭鳳峰、黃啟綸、王伯文、張育甄、管綠冬、林義鎮
˙常務監事:杜書賢
˙監 事:杜謝梅、謝明書、呂雅慧、吳涵宜
˙會計出納:杜書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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