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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出版
與網路服務創新

 

 

祝本堯
城邦媒體集團數位出版部/資深經理

   在過去幾年的時間裡,臺灣媒體出版界正承受著嚴峻的考驗,大環境的不景氣、媒體使用訊息的轉變,都造成了傳統媒體強大危機,「報紙」、「廣播電臺」、「電視頻道」、「雜誌書籍」都紛紛感受到時代變遷的衝擊。
   以報業來說,Portal新聞網站嚴然變成了網民(網路市民)的最愛,捷運免費報成為支撐發行量與閱覽率的一大支柱;網路的Broadcasting稀釋了實體電臺的媒體效益;FLV串流(像Youtube)讓電視臺意識到網路的結構裡,時間軸並不再是那麼重要,龐大的資料庫與詳細的搜尋引擎才是媒體的資產;而雜誌書籍呢?多家雜誌吹起熄燈號,是閱讀人口變少了嗎?
   根據Progress International Reading Literacy Study(國際閱讀素養調查,簡稱PIRLS)於2006年調查指出,臺灣在45個國家地區中,整體排名第22,臺灣學生每天課外閱讀的比率甚至排名最後,遠低於國際平均值,但這並不表示臺灣的學生耽於嬉戲,厭惡吸收新知識。
   假如把現在將廣義的閱覽都當作是資訊取得,我們會發現比例絕對是偏高許多,尤其是這幾年網路與科技的提升,讓廣大需求的消費者對於訊息的渴求越來越大,傳統媒體已經無法再繼續滿足大眾的胃口,消費者要更快、更方便、更便宜的訊息取得管道,所以媒體如果繼續只以傳統方式傳播,那當然是落入捉襟見肘,窮於應付的窘境。
   撇開其他已經網路化的媒體不談,就臺灣目前出版界的處境來說,出版社做了哪些因應與改變呢?現就臺灣的市場現況,歸類為下列三種發展:
一、現有出版品的數位版。
二、因應不同載體而再製作成數位內容產品。
三、資料庫化的數位內容。
   以下,我們就這三個主題,來看台灣這幾年在數位內容上的發展與變化。

 現有出版品的數位版
   對大部分的出版社來說,數位出版這條路是陌生的,他們不但步步為營,還時常擔心遭到技術廠商的擺佈,所以將現有內容數位化(做PDF版),除了能保有現有出版環境外,還有機會接觸一些技術平臺與營運模式,淺嚐數位出版的新體驗,與ZINIO類似的Solutions因應而生。
   除ZINIO以外,城邦的美好一書、遠流的KOOBE就是紙本雜誌的電子化版本。電子版本除了擁有電腦、網路的特性之外,並無特別的不同。簡單的來說,這個市場的確存在,不過讀者都是在別無他法之下,才會選擇這樣的「無奈妥協方式」取得閱讀內容。這些消費族群幾乎都是在海外生活的華人臺商,更多是在園區裡深入簡出、不方便買書的電子新貴族群。

 因應不同載體而再製作的數位內容產品
   從2000年開始,移動式設備因微晶片技術的進步而開始蓬勃發展,如PDA、GPS、Cellular Phone、Laptop PC、PMP等眾多輕薄短小的設備,其中以行動電話為普及率最高的手持終端。
   然而,欲將內容在以上硬體散布流傳,銜接的任務是複雜而繁重的,故許多以技術為核心的廠商紛紛投入開發相關AP,作為與電信公司、硬體載具、與實體內容接軌的工具。
   這些AP廠商四處尋找不錯的手機軟體(例如:遊戲)然後代理發行,假如是閱讀軟體業則自行尋找內容業者合作,例如以iScreen等為代表的手機閱覽漫畫服務、手機雜誌(Pocketnet等),都是AP廠商從中尋求商業獲利的市場案例。
   除了行動電話以外,衛星導航的大肆流行,多媒體閱覽器如iPod系列、KINDLE等的推陳出新,至今仍然不斷的有新的AP廠商與軟體設計公司前仆後繼投入市場。

 資料庫化的數位內容
   出版的原始目的在於散佈推廣,且提供閱讀大眾知識需求;若是資料庫化能幫助更多的出版社累積內容,並能在將來大量授權給需求的單位,或是直接以平臺提供B2C的服務,這些是以資料庫為核心,加上貼心的介面與功能,成功引導需求者進入知識的寶庫。
   報紙及學術期刊因為原有的分類邏輯,所以資料庫化的門檻較低,聯合線上的UDN及漢珍數位、華藝數位等皆在這個領域裡有所專攻;另外,像天下雜誌、商業周刊、科學人雜誌等知識性內容資料庫的流通推廣,也確實加快台灣數位出版的腳步。

 現有模式的瓶頸
   數位出版發展至今已有好一段時間了,當產品被數位化後,所衍生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問題也更加複雜,畢竟數位作品要被複製會比實體書籍更為容易,不過就目前來看,內容提供者在DRM機制上,使用格式不盡相同,其最終目的皆是為以保障創作者與出版社的權益,但也不可諱言的,DRM機制也大大限制了內容取得的便利性。
   當閱讀變成一件麻煩事時,原有的分眾內容市場就更趨渺小了;尤其是使用規格與格式趨向多元化,使得想將內容轉換為數位內容的提供者,必須多次耗費成本轉換內容,是數位出版目前面臨的一大問題。
   然而,這其中也因為內容提供者彼此間缺乏共識,各自使用不同的格式,在平臺間的互通上各自為政,即使一些有心轉型發展數位的出版者,也因為此現象,而無法形成一定之經濟規模。
   以雜誌出版社與電子雜誌平臺廠商合作為例,雜誌每期出刊後,也會隨之推出電子雜誌版,但每次皆必須支付廠商平臺的轉檔及DRM機制使用費,然而各平臺閱讀器使用格式有所差異,試問若打算增加銷售通路的雜誌期刊,欲與其他廠商合作,勢必又得花上一筆成本。
   如此缺乏共通的規格與格式,不僅對內容提供者是種傷害,更影響了資訊的流通速度與整合。
   在尋求數位出版的商業模式同時,業界間若能達成共識,研擬出一套互通的PROTOCOL機制,讓內容提供者與硬體製造商建立起共識平臺,不但利於數位出版內容的流通、推廣,更能加快臺灣數位出版的腳步。
   雖然業者選用各自認同的格式,防範有心人士拷貝、侵犯智慧財產權。可是從使用者角度來看,卻造成了閱讀成本提高及資料流通的困難性。倘若業界間能在DRM機制相容性上達成共識,建立互通的保障機制,不但有助於資料的交流傳輸,也能讓數位出版品的使用閱讀更為方便、人性化。
   先不說數位出版的商業模式是否能因此蘊釀形成,可是當電子書能逐漸相容於各種載具上閱讀,促使閱讀變成隨時都可進行的事件時,想必會有更多人願意接觸數位出版。如此,數位出版之發展才能在一片混沌中找到有利的商機。
   1440年左右,約翰內斯•古騰堡將當時歐洲的多項技術(部分原自中國)整合在一起,發明了鉛字的活字印刷,很快在歐洲傳播開來,推動了印刷工業化,以及出版資本化。
   自此,出版社掌握了複製的技術及散佈的關鍵權利,這個流程保障了出版社的獲利,這個獲利關鍵就是「印刷品的散佈」。然而,進入網路時代,散布與複製雖然變的極為便利,卻也從出版社手中偷偷溜走。
   複製的門檻降低,出版社的優勢近乎消失殆盡,原有的商業模式深受打擊。對於出版社來說,網際網路的內容與服務,有如是出版業的影子敵人,但隨著web2.0的興起,也為出版社帶來可能瞬息翻身的全新契機。

 出版跨入網路創新服務
   近年來web2.0的興起,網路創新服務如雨後春筍般的產生,出版業也開始產生了質變。因為,讀者的習慣改變了、看書的時間變少了、眼睛盯在網路的時間變的更多了。
   出版業不能再只依循著傳統紙本出版,而必須要在原有的流程中加入更多數位元素,甚至是開發全新的網路模式,例如城邦投資PIXNET、天下文化經營的iReading、以及天下雜誌走向影音內容的趨勢。
   這些動作,說明了出版業者已經開始警覺消費者行為的改變,開始邁開腳步,積極將自己的內容強項與網路服務結合,以吸引網友的眼光。
   除了網路內容服務外,行動內容加值也是這一兩年電信業和出版業主攻的藍海市場。「手機部落格」、「手機漫畫」、「手機雜誌」等等內容加值服務紛紛攻佔消費者的手機螢幕。出版業已經開始從「紙本出版業」調頭轉向「內容服務業」。
   目前,網路創新服務市場的營運模式,主要是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
一、會員收費:例如無名小站、PIXNET的VIP加值收費、MAGV會員每月99元吃到飽無限看過期雜誌等
  方式,讓消費者訂購使用。
二、廣告營收:專案合作、橫幅廣告露出或是關鍵字廣告營收。
三、數位內容銷售:不管各種形式,舉凡軟體、電子雜誌、電子報紙、資料庫等,以現金或是點數的方
  式訂購使用。
   臺灣出版產業的特點是經營規模普遍趨小,有43%的出版社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下、半數的出版社每年出書少於12本、約有八到九成的出版社從業人數在20人以下。
   不管是數位資訊技術的吸收或員工數位出版訓練上,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也因此造成目前數位出版推動多為大型出版社:如遠流、城邦等為主要推動廠商,即使是大出版社,目前也多半在咬牙燒錢階段。
   即使是投入資金、建立了數位內容或是服務,也不表示可以帶來正面的營收。因為現在的消費者習慣使用免費網路內容,胃口被養得很大,要他們掏錢購買有料內容實在不易。
   至於行動內容部分,雖然進入門檻較高,在版權保護上相對較電腦好,但是每則行動內容必須與電信業者、系統提供商進行拆帳,出版業者獲得拆帳收入偏低且效益隱晦不明,出版業者多持觀望或當作行銷活動來看,並不會拿來作為主要營收來源。
   搭上美食、旅遊、3C等專業網路應用服務興起之熱潮,為內容業者帶來有效的曝光、並增加紙本書籍銷量的甜頭;利用部落格進行互動行銷、網路口碑傳播等方式,讓書籍可以精準銷售給他們所訴求的族群。
   眼球、手指頭到哪裡,商機就在哪裡!靠著網路的興起,出版社可以更靈活的使用網路行銷工具,迭創銷售佳績。
   臺灣的出版社是全體中小企業的表率,具有靈活彈性、高效率及快速順應市場變化等特性,然而進入數位出版卻是個高風險、高資本、高技術門檻的市場賭局,亟需仰賴互通的標準與協同行銷。
   數位出版產業的質變合作,並非靠二、三家出版社就能成形,除了更多的出版社加入外,還需要系統商、通路商,以及政府的通力合作,尤其是政府機關的協助(例如:行政院新聞局每年舉辦的數位出版金鼎獎等獎勵活動),政府以中立的身分,鼓勵產業升級與再造。
   臺灣出版業者目前也開始有著集體面對數位變局的共識,如成立聯盟或協會等組織,共同推動促進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希望能在各界攜手中,創造出版產業與網路應用的雙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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