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
P. 101

關得要求該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相                                  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關許可文件、文書、資料及其廣告物。

                    第1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處理:
                    一、委託、受託或自行於臺灣地區從事本條例第三十四條
                        第一項以外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之
                        廣告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
                    二、廣告活動內容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三、廣告活動違反本辦法之強制或禁止規定。
                        前項廣告,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或持有,得由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沒入之。                                               大陸廣告




























                                                                          99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