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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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三

              性別工作平等理念在臺灣的建構與實踐
                    一名,可見確屬實至名歸,而性別工作平等法在這方面所發揮
                    之積極作用,應屬無庸置疑。

                        媒體在進一步改革努力方面所應扮演之角色


                        雖然我國在性別工作平等理念之達成方面,表現堪稱可圈
                    可點,但不容諱言仍有許多力有未逮之處,而有待進一步之改
                    革,然而,這方面之努力並沒有辦法單純透過法律之制定及執
                    行來加以實現,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而應透過家庭、學
                    校及社會之共同努力始有可能,而其中媒體在這方面所應發揮
                    之作用,即有特別加以說明之必要。根據個人近 30 年來在這
                    方面之耕耘及努力,認為在目前臺灣性別工作平等理念之達成
                    上,還面臨下列之困境,而根據其他先進國家之經驗,如果媒
                    體—尤其是社群網站能在這方面發揮觀念啟迪之積極功效,則
                    將有助於讓我國在這方面之努力更為深化。首先,在工作領域
                    方面是否性別平等,最重要之指標當然是薪資報酬的平等,如
                    前所述,我國透過同工同酬及同值同酬理念之落實,確實已讓
                    男女兩性間在這方面漸趨平等,但卻似乃有一段差距存在,而
                    根據前述國際勞工組織之全球薪資概況報告,除同值同酬之理
                    念難以落實外,最重要的原因是男女就業上性別區隔之情形仍
                    然無法突破,致附帶產生薪資報酬不平等之情況。一般而言,
                    這種區隔又分兩種:一是橫向 ( 業別 ) 區隔,一是垂直 ( 位置 )
                    區隔。前者是指男性都集中在男性主導 ( 人數占 70% ) 之行
                    業,而女性別都集中在女性主導之行業。後者是指男性在組織
                    體 ( 甚至女性主導行業 ) 中,通常都是居於領導者之地位。在
                    前者之情形,由於男女兩性之絕對數量大體相同,在法律上要
                    採取所謂「積極行動方案」,而給予女性某些差別待遇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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